- 《水浒传》中的母夜叉孙二娘是如何沦为失足女的?
- 有哪些残忍的凶杀案?
《水浒传》中的母夜叉孙二娘是如何沦为失足女的?
孙二娘原本是一位大家闺秀。他们家当时是当地的一门大户人家。孙二娘的父亲是一位乐善好施的长者,很受当地人的敬重,平生只生养了孙二娘一个女儿,所以,孙家二老待女儿如掌上明珠一般。一家人生活得和和美美、幸福美满。可是在孙二娘十八岁那年,由于孙二娘的父亲做事不慎,因一时动了恻隐之心,竟将街上的几个可怜的流浪汉带到自己家中,当时的初衷是外面的天气冷,好好让他们在家取取暖、再饱食一顿。哪想,这几个流浪汉在孙家茶足饭饱之后,不但没有心怀感恩,反而却发现孙家的女儿长得美若天仙。于是他们几人便歹心顿起,不但***了豆蔻年华的孙二娘,又还***了孙二娘的父亲,让孙家落得个家破人亡。从此孙二娘的人生和命运便发生了天大的逆转。从中也以惨痛的教训告戒世人:生命中一定要懂得“害人之心不可有,防人之心不可无。对待邪恶我们就应该像秋风扫落叶一般干脆、无情。让东郭先生和狼的故事在人民的生活中永远不再要重现!”
在那个男尊女卑的社会里,弱肉强食。一个女子要想生存下去:一就是嫁人,嫁汉嫁汉穿衣吃饭!要想按自己的想法活简直比登天还难!一大部分女人变成奴隶,任人宰割,个别的就需要斗争,孙二娘就是一个敢于挑战社会的人!她把自己的不幸变成了别人的不幸!走到这一步都是社会逼的!在作者眼里女性地位是低的不可就要的,整部书中没几个好女人,即是好的也变成了英雄的拖累
孙二娘原名叫孙二良,从小到大爹娘都把她当做男孩来养。
孙二娘长得并不丑,虽然她的绰号是“母夜叉”。
孙二娘出生后父母很失望。因为前面她已经有一个姐姐了。万般无奈之下,父亲给她取名“二良”,从小就拿她当男孩子养。
说来也奇怪,孙二良天生就不喜欢女红,每天只喜欢舞刀弄棒,父亲一见非常高兴,心想,她喜欢就随她好了,省的将来家里都是女孩让人欺负。
就这样,孙二良每天舞枪弄棒倒也学了一身本领。
时光匆匆,转眼孙二良长大了。她长得很高大健壮 ,再加上她从小就男子打扮,不知情的真以为她是男子。
那么,孙二良怎么变成孙二娘的?
那年,孙二良和姐姐去游春,一路上姐妹玩的很是尽兴。正要回家时,却发生了意外。
一伙泼皮看姐姐容貌好,就仗着人多调戏姐姐。
孙二良一见怒从心起。她用力拔下一棵小树,对着这帮人一顿猛打,打得这帮泼皮哭爹叫娘,滚的滚,爬的爬。
孙二良对姐姐说,别以为咱们女子好欺负,咱也不能让人随便欺负。
她想,***嘛要借男子之身来助势呀?我就是女的,我照样能自强自立。干脆,我今后就以本来面目示人。
从此,孙二良把自己名字中的良加上了女字旁,改叫孙二娘了。她也恢复了女子的打扮。
这是题外话。回到问题,孙二娘是怎么失足的?
这要从孙二娘结识张青说起。
张青绰号“菜园子”,他本来在孟州道光明寺种菜,他因为小事杀了寺里的僧人,逃出后来到孙二娘开的店里,与孙二娘相识的。
俩人不打不相识。孙二娘见张青为人憨厚可信,就招张青做了上门女婿。
从此,夫妻二人在十字坡打理酒店,用***害人,卖人肉包子。后来,孙二娘随二龙山的兄弟们上了梁山。
孙二娘是梁山仅有的三位女好汉之一,她胆大心细,武艺高强,作战勇敢,是梁山第一百零三条好汉,随宋江征讨方腊时,死于战场上。
母夜叉孙二娘,也算是浩繁水浒豪杰傍边一个比力非凡的人物了。而要晓得,梁山豪杰哪个是没点真本领的,孙二娘可以位列此中,天然是有本人过人的本领。孙二娘是菜园子张青的老婆,固然孙二娘在外狠辣,可是面临这个丈夫仍是完整纷歧样的。武松被发配的时辰,正巧进了孙二娘的店,孙二娘也被武松抓住,不打不成相识,孙二娘夫妻就此与武松结识,恰好阿谁时辰武松没了哥哥,嫂子也被本人杀死,这两位恰好做了他的兄嫂。厥后他们一同归顺梁山,成为众豪杰傍边的一员。只是在征讨方腊时,孙二娘被飞刀击中,身亡。孙二娘在上梁山之前,与张青谋划着一家旅店,这家旅店名义上天然是旅店,但是里面却在卖着人肉包子。他们杀掉交往的过路人,做成餐盘里的一个个肉包子,这类工作放在本日,想想都让人感到脊背发凉,其实是很可骇,但是孙二娘却能做得驾轻就熟,以此谋划着本人的店肆,这是为什么?这件工作天然是与孙二娘的人生履历有很大的干系,由于没有一个人生上去就会感到如许做是没有任何成绩的,没有任何过错的。在原著中,孙二娘的包子店是属于孙二娘的,而不是她的丈夫张青的,而这间店肆也是孙家家传上去的,也就是说,并不是是孙二娘本人创始的这类做法,而是家里本来就是如斯。能够设想,在孙二娘仍是一个小女孩的时辰,却会看到本人的父亲做一些暴虐血腥的工作,大概一开端她是很惊骇的,可是她也没措施逃离,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些人那些事,久而久之,“耳闻目睹”,孙二娘天然也就不会再感到这些工作是甚么欠好的、暴虐的事了。而当这家店传到她的手上的时辰,她天然也便可以像本人的父亲那样去做这些蛮横的工作,并且涓滴不感到本人有错,相反,在她的天下里,这是再一般不外了。
有哪些残忍的凶杀案?
广西桂林人梁勇杀妻碎尸案最终嫌疑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。那么,梁勇因何而要将妻子残忍杀死呢?是怎么***的呢?
梁勇杀妻碎尸始末
凶手梁勇1955年出生,成某则出生于1***1年,两人均是桂林人士。1995年,梁勇与前妻离婚,并于1998年认识了成某,两人于次年结婚。
2001年,梁勇夫妻共同注册了一家防水保温技术有限公司,注册资本200万元,两人各占50%的股份。2003年2月,夫妻得一儿子,为照顾他,成女士的母亲江某与梁勇的姐姐在共同居住期间产生了矛盾,加之梁勇怀疑成女士有外遇,2006年2月,两人分居。同年6月,成女士曾提出与梁勇离婚,但因梁勇不同意,***驳回请求。可事实上,双方积怨弥深,已势同水火。
2006年11月21日下午,夫妻俩先后回到公司办公室。下午6时,两人再次发生争吵。不堪辱骂的梁勇顿起杀机,下到一楼地下室仓库拿了一把铁锤回到办公室,随后朝妻子头部连续猛击,致其当场死亡。
为毁尸灭迹,梁勇回家拿来菜刀,在办公室将成某的尸体肢解,当晚用车将尸块运回住所。第二天上午,梁勇在卫生间内再次对尸块进行肢解,接着用高压锅煮烂部分尸块,并丢弃到卫生间的下水道。
当天下午2时,因为下水道堵塞,尸块被周围群众发现。梁勇察觉罪行败露,即离家出走。下午4时,公安机关在桂林市区辅星路段将正在驾驶机动车的梁勇抓获归案。事后法医报告和照片证实,警方从下水道和化粪池内打捞出的尸块共计170块。
广 西高院在终审判决书中表示,梁勇在关押期间,向公安机关提供了“杨万里故意伤害犯罪”的线索,举报事实得到了警方确认,***因此认为梁勇立功。死缓争议 高院称凶手有立功表现。
2010年11月15日,广西高院又作出终审判决,否定了梁勇的***判决,改判***缓期两年执行。